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教育高地 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包党发〔2023〕11号)精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打造教育高地建设教育强市做好包头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包教联发〔2023〕30号)安排,包头市教育局已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市本级普通高中和教辅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资格审查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有据可循、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参加职称评审资格。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3日。
监督电话:5174838
咨询电话: 5177037、5177020
电子邮箱:btsjyjjsgzk@163.com
包头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9日
评论
还能输入140字
用户评论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