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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局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地方课程科目新教材选用材料的通告

  • 包头市教育局
  • 2025-07-0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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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内教材〔2025〕2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包头市教育局拟于近期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地方课程科目新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用科目和范围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

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

(二)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科目

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

初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书法。

(三)范围。列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教学用书目录》《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版本。

二、报送相关要求

(一)样书按学科分版本成套报送,年级不全、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报送样书均一式六套,必须是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的正式使用教材。请报送单位将样书按照学科自行分类包装。样书内容应当与自治区教育厅审定通过的教材一致,只注明学科、使用年级,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三)报送单位须提供教科书配套说明材料六份。说明材料包括:①教科书市场占有率印证资料(具体使用省份和地市);②教科书课程资源说明(教师用书、培训资源包、网络资源、电子课本等);③教科书培训服务材料(说明培训能力、培训经验、培训承诺、跟踪服务计划及承诺等内容);④教科书特色与适宜性说明(学科特色、难易度、学法指导、教法指导等内容)。配套说明材料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四)报送单位须填写《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原件和样书一并报送到指定地点。

(五)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11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送达,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报送地址:包头市基础教育科(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28号,包头市教育局414房间)。

人:李瑞兴

联系电话:0472-5177016  0472-5155469

电子邮箱:bt5155469@126.com

 

附件:1.小学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

      2.初中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


 

          包头市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编辑:张瑞珍

一审:李瑞兴

二审:闫文华

三审:杨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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