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包头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共性)
- 包头市教育局
- 2025-04-17 11:16
- 阅读 149
序号 | 普法主要内容及重点任务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方式与措施 | 责任部门 |
1 |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全市教育系统 | 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教师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积极组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竞赛。发挥好课堂主阵地作用,于教学中渗透,加强校园法治宣传。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2 | 深持续推进宪法宣传 | 全市教育系统 | 用好“包头教育云”平台和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推进“青春集结法治北疆”品牌活动,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小卫士”“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3 | 深入宣传民法典 | 全市教育系统 | 一是利用好“民法典及民族法治”主题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专题学习等宣传活动。二是利用法治副校长“法律课堂”学习《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具体解读。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4 | 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 机关工作人员及全体党员教师 | 一是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文件精神;二是定期开展党内法规学习;三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 | 教育系统党工委 |
5 | 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机关工作人员 | 一是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二是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学习“五大任务”相关内容。三是通过官方网络媒体平台等新媒体方式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建设“模范自治区”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 教育系统党工委 |
6 | 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 | 全市教育系统 | 一是开展优化教育营商环境专题会议;二是通过包头日报、晚报、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渠道加强优化教育营商环境政策解读;三是落实优化教育领域营商环境具体工作。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
7 | 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宣传 | 全市教育系统 | 一是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失信行为管理的通知》,及时发布失信突出问题;二是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做好个人征信情况在新提任、晋升职级干部上的运用;三是贯彻落实《包头市校外培训“黑白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及时公布已取缔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清单,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家长防范违规培训;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诚信宣传专栏、发表校报专题特稿、制作诚信教育海报等宣传方式,积极将诚信教育理念融入日常学习生活。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8 | 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 全市教育系统 | 一是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计划,作为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二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学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9 | 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 全市教育系统 | 一是按照2025年度包头市“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指导性安排,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好如“包头教育在线”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
2025年度包头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个性)
序号 | 普法重点任务及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方式与措施 | 责任部门 |
1 | 落实《包头市教育系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具体工作。 | 全市教育系统 |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作用。重点抓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二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三是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2 | 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 | 全市教育系统 | 加强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配合,贯彻落实《包头市幼儿园副园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施方案》、《包头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
3 | 利用重点相关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 | 全市教育系统 | 以“4·15”国家安全日、“6·1”儿童节、“6·26国家禁毒日”、开学第一课、“9·10”教师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情景剧、法治讲座等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将法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4 | 深入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 | 全市教育系统 | 积极参与“全国青少年普法宣传周”活动,提高“宪法小卫士”活动参与率,积极组织“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全市教育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5 |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等教育工作职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 全市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 |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或讲座,利用各单位官方网络平台等进行宣传解读;二是结合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会议学习、专题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6 | 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定期开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 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 一是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联合执法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和执法联动;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三是联合司法局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针对校外培训执法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教育系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四是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行政相对人进行普法教育工作,切实做到“谁执法 谁普法”。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
7 | 充分发挥各级、各地法治教育阵地作用,增强普法工作多样性,提升法治教育实效。 | 全市教育系统 | 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实践活动,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 |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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