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包头市教育局
- 2024-11-0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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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包头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达标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包头市教育局于2024年10月22-24日开展对九原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级复核,经评估,九原区基本达到自治区评估指标要求,拟于2024年年底前接受自治区教育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白云矿区和固阳县目前已基本完成市级复核、自治区督导评估验收及“回头看”过程性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教育局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进行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特此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包头市教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受理电话:0472-5110021
包头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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