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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作品公示

  • 包头市教育局
  • 2024-01-0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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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个人和集体自主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初评,现将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13日至202419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对拟推荐成果提出异议。对成果的异议应实名并以书面材料(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我局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护,对诬告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有争议的成果,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则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监督电话:5174838

业务咨询电话:5177016

电子邮箱:bt5155469@126.com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名单

包头市教育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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