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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高中实验班”招生事宜的公告

  • 包头市教育局
  • 2023-07-1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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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内蒙古师范大学申请附属中学2023年招生计划的批复》,现就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在我市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高中实验班,在我市招生人数为4人。招生范围限定在非盟市政府所在地旗县原民族语言授课初中学校,报名考生须为具备相应地区户籍和初中三年学籍的原民族语言授课初中应届毕业生。

我市有意愿报考的考生,已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附中新生报名系统中自行进行了报名。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转来的我市考生报名名单,依据考生志愿、中考相应科目成绩和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后,拟将以下4名考生,作为拟录取人员,推荐给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复核。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毕业学校

学籍号

报考志愿

文化课总分

娜牧罕

女

蒙古族

2007.11

包头市达茂旗

包头市达茂旗蒙古族学校

G150223200711040020

师大附中

651

晶丁

女

蒙古族

2007.11

包头市达茂旗

包头市达茂旗蒙古族学校

G150223200711215222

师大附中

619.4

奈日思格

女

蒙古族

2007.10

包头市达茂旗

包头市达茂旗蒙古族学校

G150223200710303626

师大附中

616.8

高艺汗

女

蒙古族

2007.09

包头市达茂旗

包头市达茂旗蒙古族学校

G150223200709260024

师大附中

604.1

 

提醒:

1.请以上考生及家长,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再次确定本人是否按之前意愿,到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高中实验班”就读。

2.如有放弃填报志愿的打算,请于7月13日16:00之前,到旗县中招办进行确认。

达茂旗中招办:0472-8422582

3.录取结果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的结果为准。

 

 

包头市中招办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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