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包头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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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包教发〔2023〕16号 | 索引号 | 0115369274001-2023-00016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成文日期 | 2023-03-30 |
发布机构 | 包头市教育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包头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3月30日
包头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
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1〕13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包头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
(二)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特色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原则。
(三)坚持全市“一盘棋”原则,统筹规划城乡区域、普高职高协调发展原则。
(四)坚持“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一)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成员
组 长:张文科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瑞怀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小荣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振河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志坤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 员:马立新 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刘 军 市电化教育馆馆长
丁福柱 昆区教育局局长
吴生强 青山区教育局局长
毛贵峰 东河区教育局局长
孟 峰 九原区教育局局长
贾利民 石拐区教育局局长
高飞鹏 白云区教育局局长
王永平 土右旗教育局局长
李 瑞 固阳县教科局局长
吴 琼 达茂旗教育局局长
刘仕东 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教学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落实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具体协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的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成员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考务组: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负责考生报名工作,建立招生信息系统,组织学业水平考试卷务、考务工作;负责音乐、美术特长生考试考点信息、考场安排信息、考点布置、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成绩归档等工作。
体质测试工作组: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体卫艺科负责完成中考体育测试和音乐、美术考查方案的制定,负责中考体育免考考生的资审、按时上报及参与中考体育测试等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中考体育测试的组织与实施、成绩归档等工作。
命题评卷组: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命制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试题命制。命题及命题人员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相关规定,采取程序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试题的评卷、成绩登统等工作;负责制定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说明、考试题及评分标准。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信息技术考试软件系统安装和检测,负责制定信息技术考试说明、考试题及评分标准,负责信息技术监考教师的培训。
录取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科负责。负责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和信访、咨询工作。
宣传组:市教育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以及市电化教育馆负责。负责编印中招资讯、发布中招信息、解读中招政策等工作。
监察组:机关纪委负责。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监察工作。
三、资格审核与网上报名
(一)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经资格审核后可参加考试报名。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且须一并参加当年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
(二)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报名。
(三)各类特长生除要网上统一报名,还要依据《包头市2023年特长生招生办法》(附1)进行术科测试。
(四)中考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3月11日-3月21日实行统一网上报名。
(五)收费。根据《关于延续执行包头市中考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7〕79号)文件精神,九年级考生需缴考务费180元(不含音乐、美术特长生测试费用)。八年级考生,暂不收费。缴费办法: 手机下载农行掌银App,注册绑定农行(或工行、建行、中行、交行、邮政) 储蓄卡,登录后点击下方“生活”栏目,选择“生活缴费”→右下角“更多"→考试报名费→包头市2023中考报名缴费,填写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后缴费即可,详见《中考缴费流程》手册。
在校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脱贫家庭子女,免收中考考务费,缴费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原缴费渠道退费。
四、学业水平考试、信实考试及体质测试
(一)命题
1.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制试题。试题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制,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充分发挥试题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导向作用。
2.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逐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加试蒙古语文。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
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实验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应掌握并能独立完成的实验(其中物理20个,化学8个),每名考生只做1个实验(通过抽签确定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操作考试,题库自动组卷,学生答完网上提交,系统自动给分。理化实验考试考前10天内由市中招办书面通知各考点学校考试所需要的理化实验仪器、药品材料;考前1天将考试试题发放到各考点实验室,由各考点实验人员准备各试题所需要的实验仪器、药品材料。凡承担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任务的考点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配齐配足实验材料。社会考生由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委托当地一所初中学校完成考查。
加授俄语初中毕业生可选考俄语,如报考六中俄语班,可取“英语”“俄语”成绩最高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只按“英语”成绩录取。
2.考试形式
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第一类:考试科目
(1)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安排在笔试之后。
(2)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0分,全部计入中考总分。考试时间为5月25日-5月26日。
(3)体质测试按照市教育局《包头市2023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附件2)执行,分值为30分。测试取消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项目的测试,考生该项目成绩按照满分10分计入总分,保留立定跳远和原地投掷实心球(男生)、仰卧起坐(女生)项目,每项满分计为10分,按照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考试时间为5月5日-5月21日。
第二类: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为考查科目,按照《包头市2023年中考艺术素质考查实施方案》(附件3),由各初中学校组织。社会考生由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委托当地一所初中学校完成考查。
日期 | 星期 | 时间 | 科目 |
6月26日 | 星期一 | 上午09:00—11:30 | 语文 |
下午03:00—04:30 | 文科综合 | ||
6月27日 | 星期二 | 上午09:00—11:00 | 数学 |
下午03:00—04:30 | 理科综合 | ||
6月28日 | 星期三 | 上午09:00—11:00 | 英语(含听力测试) |
下午03:00—04:30 | 蒙古语文 | ||
地理、生物(八年级) | |||
俄语(加授俄语初中毕业生可选考俄语) |
4.学业水平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1)八年级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科目 | 考试时长 | 卷面总分 | 折合分值 |
地理、生物卷 | 90分钟 | 100分 | 60分 |
(2)学业水平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科目 | 考试时长 | 卷面总分 |
语文 | 150分钟 | 120分 |
数学 | 120分钟 | 120分 |
英语 | 120分钟(听力15分钟) | 120分(听力20分) |
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 | 90分钟 | 10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 |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 | 90分钟 | 10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 |
蒙古语文 | 90分钟 | 100分 |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 10分钟 | 10分 |
信息技术考试 | 20分钟 | 10分 |
体育 | 30分 | |
俄语(加授俄语初中毕业生可选考俄语) | 90分钟 | 100分 |
合计 | 610分(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710分) | |
地理、生物结业考试 | 90分钟 | 60分 |
总计 | 670分(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770分) |
(三)考务、评卷、成绩通知和试卷复查
1.考务、评卷和登分:考务由市中招办考务组统一组织,评卷和登分工作由市中招办命题评卷组统一组织。继续实行中考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
2.成绩公布与查询:笔试成绩于7月7日公布,7月7日-9日考生可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进行查询。
3.成绩复核
(1)考生对自己中考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方式参见准考证),市中招办考务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1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复核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3)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四)成绩的呈现方式
学业考试科目成绩采用实际分数(保留小数点后1位)呈现;音乐、美术考查科目采用等级呈现。
(五)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凡音乐、美术考查等级成绩为D者,自治区示范高中不予录取。
3.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将按照60%折算计入初中学业水平学考试总成绩中。
五、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于6月10日前组织各初中校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评价内容
根据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实际,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整合成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与过程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学生的过程性材料和特长表现纪录为基础组织实施。学校评价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分为2种:(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2)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提高)4个等级。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均需按要求对被评价学生做出等级评定。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价结果将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一项依据。
六、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中招收有包头市学籍或包头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包头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自治区、包头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区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2”高职的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凡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或“3+2”高职院校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体质测试。
3.普通高中的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全部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招生。“3+2”高职的招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
4.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市、区两级中招办的统一部署下,招收所划分地区的考生。
5.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包一中女排允许招收包头市以外的初中毕业生。
6.经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中学联办综合高中试点班,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试点增办职高班,有序推进综合高中改革,为具有不同发展潜质的学生打造普职融通的成才立交桥。
7.包头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经学校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
8.在优质示范高中设立“实验班”,面向原民族语言授课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各学科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的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并根据学生意愿加授蒙古语文。
(二)招生方式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按地区切块、统招和分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详见《包头市2023年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方案》附件4)
(三)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
中考政策加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执行。(详见《2023年中考享受优待政策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附件5)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3年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准确率,以方便考生和家长。(详见《包头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6)
七、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牢固树立全市教育“一盘棋”的理念,各旗县区教育局局长和所属各初、高中校长是本地区、本单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在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旗县区中招办,全面负责本地区中考招生工作。
3.各旗县区中招办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资审、报名、考务、公示、招生等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明确职责,层层把关,确保工作质量,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
1.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中招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全面、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及规定。要做到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2.各初中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毕业年级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提前结课。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缓解因考试而对师生形成过重的心理压力,防止在籍学生流失。
3.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学生以本校名义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教师、校长,一经举报查实,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把全市各初中校报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4.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或弄虚作假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的,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5.各旗县区教育局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市教育局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任何高中阶段学校都不得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
7.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要有全局意识、诚信意识,宣传要实事求是。学校的招生宣传内容须经市、旗县区中招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和考生发布。
8.各高中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不准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不准录取最低控制线下考生;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不准避开市中招办擅自组织招生;不准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违规组织招生补录;不准出现人籍分离情况;不准在分班时区分统招生和分招生。以上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节轻重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市中招办监察组全程监督中考招生工作。监察组要在报名结束、成绩登统完成、志愿网报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锁定备案。
2.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3.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家长、考生的申诉、投诉,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市中招办咨询电话:5155206 5177016
市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5174838
旗县区中招办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昆区教育局:5225101 5225117
青山区教育局:3106120 3106312
东河区教育局:6166070 6166069
九原区教育局:7146727 7157819
石拐区教育局:8728267 8728138
白云区教育局:8515586 8515124
土右旗教育局:8921701 8921703
固阳县教育局:8120106 8120112
达茂旗教育局:8423642 8423696
稀土高新区教育局:5311005 5305592
2025年中考将按《包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包教发〔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4:包头市2023年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和优质高中统招、分招分配方案
5:包头市2023年中考享受优待政策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
6:包头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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