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包头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二期提升计划(2022-202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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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包教联发【2021】35号 | 索引号 | 0115369274001-2021-00180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机构 | 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妇女联合会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明办〔2021〕18号)《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妇字〔2019〕2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内教基函〔2021〕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特制定《包头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二期提升计划(2022-2024年)》。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4年,构建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家长主体作用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打造“双百”工程,即培养100名市级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师,构建各学段100学时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家庭教育整体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深入人心,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更
加健全,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具体目标
1.进一步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到2024年,全市各学段完整参加一百学时课程家长学员占比达60%,其中优秀学员占比5%以上,涌现一批家庭教育专家型家长队伍。
2.提高规范化家长学校覆盖面。到2024年,全市规范化家长学校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市五区规范化家长学校比例达80%以上。评选一批家庭教育示范学校。
3.扩大家庭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到2024年,100名市级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师能够覆盖全市各旗县区各学段,并以“师徒结对”方式不断扩大辐射面。
4.提升农牧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到2024年,全市农牧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都有结对联盟校,联盟校形成教师之间、生生之间、家庭之间三个结对共同体,开展互动式、体验式访问交流。
5.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素质。鼓励广大教师、家长系统学习家庭教育课程,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操作方法。三年间,取得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的教师、家长比例逐年提高。
6.提升家庭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落实教研指导地区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和家长学校指导中心,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德育科,家长学校指导中心设在市教育局关工委。各旗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要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教研员,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常态化教科研活动。每所中小学、幼儿园要设立1名或多名家庭教育工作协调员,原则上由1名副校长(副园长)牵头负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构建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家教服务体系
1.完善家庭责任制度建设。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牢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2.推进规范化家长学校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要做到“五有”,即: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有明确的计划安排、有系统的教学内容、有可行的成效评估。鼓励中小学校开发适合本校家情、学情和校情的家庭教育校本课程。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并完善旗县区教育局、学校、年级和班级四级家长委员会制度,实现家委会建设全覆盖。制定完善家委会章程,明确新时代家委会职能、权利和义务,完善例会、对口联系等制度,保障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引导广大家长积极、有序、规范地参与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构建民主开放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家校合作共育。
4.举办“包头市家庭教育大讲堂”。通过专家现场系列报告会和“线上课程”学习两种方式,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认识理解家庭教育对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发展与形成都是至关重要的。引导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帮助家长缓解心理焦虑,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5、建立包头市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市区两级要开办“家庭教育网上家长学校”,整合优质资源,搭建集“课程学习、心理评估、专家访谈、专家文章、专家讲座、专家在线答疑、家庭教育案例征集”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服务平台,为全市家长提供优质的家庭教育资源及相关服务,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品质。网上家长学校注册要覆盖全体学生家长。
6.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激励机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育,与妇联联合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选树“书香家庭”“科学育子成功典范家庭”等,组织各具特色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以法治家、以德育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对于完成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专题报告、亲子实践活动、家教服务指导等好的家长,由学校赋予“星级家长”称号;对完成网上家长学校课程学习的家长,由家长学校颁发学段结业电子证书。要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教师工作量,并在班主任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等评选中赋予一定分值。定期召开全市家庭教育推进会,总结、表彰家庭教育优秀工作者、优秀单位和先进地区。
(二)全面提升家教师资水平
到2024年,全市建成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专业素质精、责任心强、专兼职结合的骨干家庭教育师资队伍,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
1.建立“包头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培养培训机制。加大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化培养力度,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标准。“包头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由包头市教育局、市妇联承担并对成绩合格者发放合格证书。建立全市家庭教育人才库,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培养500名中小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师,其中100名市级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师。建立相对稳定的城乡学校结对共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辐射作用,形成城乡学校教师、学生、家庭三个结对成长共同体,凝聚育人合力。组建一批由校(园)长、教师、家长和专家组成的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3年内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不少于300场家庭教育讲座。
2.切实加强学校专职家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班主任岗前培训必修课程,提高班主任的家校合作共育能力。逐步推进中小学校专职家庭教育指导师持证上岗制度。到2022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到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拥有专职家庭教育指导师占比达30%。
(三)扎实推进家教科学研究
针对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学校主阵地要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切实解决家庭教育中“育人理念不一致”“育人责任不明确”“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难点和热点问题。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和妇联要积极配合,组织家庭教育相关专家,研究建立课程标准,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为学校家庭教育课程提供科学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教育部门、妇联牵头、文明办、民政、文化、财政、科协、关工委等部门参与的”协调领导机制,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规划,定期协调沟通,落实“双减”政策,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补充。
(二)加强研究宣传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各地、各校要注重培育、挖掘和提炼一批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和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大经费投入
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按照有关政策参与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丰富家庭教育场地、设施和活动资源,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家庭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构建联动机制
1.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在教育、妇联部门的统一协调组织下,密切配合文明办、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在乡镇(街道、苏木)、嘎查村(社区)建立完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中小学要加强与乡镇(街道、苏木)、嘎查村(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密切联系,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推动合力育人。
2.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依托少年宫、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的关爱教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
(五)加强督导考核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对二期计划实施过程中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旗县区教育局、妇联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二期提升计划,并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市妇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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