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包头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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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包教发〔2021〕27号 | 索引号 | 0115369274001-2021-00129 |
发布日期 | 2021-5-10 | 成文日期 | 2021-5-10 |
发布机构 | 包头市教育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
经包头市教育局党组审议同意,现将《包头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10日
包头市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美育育人功能,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精神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划》和《关于全面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七个一”的通知》及“五项管理”的落实要求,结合包头市教育系统各学校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弘扬中华体育美育精神,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审美能力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以体育智、以体育心、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独特育人功能,把体育和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 班人。
(二)工作原则
——全面统筹、协调推进。认真落实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各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补齐师资、场馆、器材等短板,促进学校体育、美育均衡发展。协调推进预防近视、心理健康和劳动教育等工作。
——改革创新、协同育人。全面深化学校体育、美育综合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社会资源,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实践体验,完善评价机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体育、美育新格局。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为学生纵向升学和横向进入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打通通道。健全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
——健全体系、特色发展。将学校体育、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立足时代需求,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美育发展新局面。
(三)主要目标
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市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印发体育、美育相关工作文件,启动体育、美育教学系列改革,量化点面工作、细化执行考核、建立评价机制,实施学校体育、美育“两个三年”行动计划。
第一个阶段:2021—2023年,学校体育、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包头市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全要素、全覆盖的局面。配齐配强体育、美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美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观念、健全人格、文化理论、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明显提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逐年提高,力争在2021年达到40%,2022年达到50%,直至到2030年达到60%。
第二个阶段:2024—2026年,巩固提升包头市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成果,全面提升艺体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形成“包头模式”和一批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体育、美育体系打好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配齐配强体育、美育教师
1.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全面摸排各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置情况,系统内统筹规划配置学校体育、美育专业教师(教练)。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美育教师,在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积极吸纳体育、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驻校支教,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美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师资不足问题。
2. 市、区两级教育局通过“国培计划”等加大区域内体育、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支持区域内高等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建立协同培训基地,支持体育、美育教师研修访学。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在系统内建立体育、美育教师(教练员)教学教研工作及培训制度机制,按照学段设立体育、美育教学教研带头人工作室(工作坊),提升体育、美育教师的教学教研能力,按照国家要求优化体育、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体育、美育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
3.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指导有条件的学校推进实施体育、美育教师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工作制度,加强体育、美育教师参与班级管理的力度。
4. 将体育、美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常演、常展),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完善学校体育、美育教师岗位评价及奖励。
5. 围绕教会、勤练、常赛(常演、常展)的要求,完善体育、美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体育、美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体育、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责任单位:教师工作科、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各旗县区教育局)
(二)加强体育、美育课程建设
1. 要分学段有侧重地规划学校体育、美育校本课程,构建纵向贯通、相互衔接的大中小幼的一体化体育、美育课程体系。要加强体育、美育与德育、智育、劳动教育的渗透融合,充分挖掘各学科所蕴含的丰富体育、美育资源,有机整合,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每所学校都要根据育人目标和学校文化特色构建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完整的层次性、递进性课程体系。
2. 体育方面。推广中华传统和现代体育项目,认真梳理武术、摔跤、棋类、射艺、毽球、艺术体操、舞龙舞狮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冰雪运动等体育项目。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
3. 美育方面。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内容,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习字)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
(责任单位: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三)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
1. 各旗县区教育局严格落实学校体育、美育课程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美育课。做好教学安排、备课授课及课堂效果的检测和管理,课堂教学组织要规范科学,学校领导和教学部门要做好经常性听(看)课工作并及时点评指导。各学校要将体育、美育课教学纳入“备—教—学—评”一致性考核系统。
2. 体育方面。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有条件的学校要确保基础教育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其中每周安排一次足球、跳绳等其他项目的“一校一品”特色体育课程。对于场地、师资确有困难的学校设置2年的过渡期,在2023年8月前,在保证每周4课时体育课的基础上,另外1课时可以安排心理健康或体育特色活动课等非文化课,但学校必须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各旗县区教育局每年举办一届面向全体学生的校园特色体育节。
3. 美育方面。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要确保小学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2课时,初中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1课时严格落实到位。小学1至6年级可在美术课程中每双周安排1课时的习字书法课;初中阶段可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每双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中小学还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各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合唱团,充分利用课余和零散时间开展经常性齐唱合唱艺术学习和实践活动,确保每周一次合唱活动。各旗县区教育局每年举办一届面向所有学校的合唱节,学校要每年举办一届面向所有班级的合唱展演活动。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各旗县区教育局)
(四)创新体育、美育教学模式
1. 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尤其要抓好校园足球的普及和提升工作。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以及平衡性、灵活性、柔韧性等基本运动技能,掌握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运动等专项运动技能。健全体育锻炼制度,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军训工作安排,科学设置军训课时和内容,抓好高一新生军训实践活动。
2. 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注重开展夏令营、满天星训练营等活动。各学校要本着教会、勤练、常赛的目标要求,组织校内或校际等形式的周、月、季比赛,赛中练、练中学、学中提,切实保障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结合体育工作“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等特色优势,组建各层级体育队组,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
3. 积极探索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完善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建设高水平运动队,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做好学校体育传统特色项目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衔接,为高校输送更多的后备人才。
4. 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学校美育教学模式。各旗县区教育局指导要求学校教师从教学内容、教案设计等环节细化优化教学全过程,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鼓励学校建设美育实践基地,开发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
5.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本着教会、勤练、常演(常展)的目标要求,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各学校要积极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美育实践活动,通过学校社团(队)开展相关活动,结合校内艺术节和旗县区教育局的艺术展演等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
6. 搭建艺术人才培养平台,积极培养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中国特色的专业艺术人才,为高校的人才输送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高中学校要做好艺术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推送工作,普通高中“瘦身”或重新定位,积极探索推进艺术高中的设立,并寻求与高校或高质量民办艺术学校合作,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
(责任单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基础教育科、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市中小学实践中心,各旗县区教育局)
(五)全面改善办学硬件条件
1.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全面摸排各学校现有体育场馆、场地及器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学校体育、美育场地器材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的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学校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改善学校体育、美育办学硬件条件。
2. 各旗县区教育局把学校体育、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区域教育优质发展规划,加强中小学体育、美育场馆建设,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配好体育、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体育、美育器材补充机制。
3.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在旗县区政府的指导下统筹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学校体育、美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美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次美术馆、博物馆。积极探索学校和社会公共体育、美育场馆、教育机构、社团合作开设专项特色体育、美育课程。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体育、美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
4.各旗县区政府在进行场馆建设规划时,要统筹学生体育锻炼和艺术实践需要,新建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市中小学实践中心,各旗县区教育局)
(六)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教学评价改革
1. 体育方面。①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优良率的要求作为对旗县区教育局、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②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的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班主任要定期(每学期一次)收集整理班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并向家长反馈。③市教育局按照《意见》精神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④各高中校要积极适应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的体育项目及体育素养评价的实施。
2. 美育方面。①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②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③实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学生、学校、教育部门“多元立体”的美育评价机制。④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课堂教学、课外实践、校园文化建设、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融合机制。⑤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
(责任单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市教育考试中心,各旗县区教育局)
(七)健全学校体育、美育督导评价体系
1. 将学校体育、美育纳入旗县区发展规划,明确旗县区政府、教育局和学校的职责。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2. 市教育局要完善国家义务教育体育、美育质量监测机制,提高监测科学性,公布监测结果。各学校要利用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反馈数据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抓好提升工作;建立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健全评价机制,把体育、美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各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学校建设发展成效评价。
3. 按照自治区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七个一”挂牌督导行动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学校体育、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将“七个一”落实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结合落实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组织责任督学定期对音体美课程管理、开课率、实践活动、师资力量等开展专项督导行动,切实解决当前中小学对体育、美育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重竞赛活动轻课程教学、只抓少数弱化全体等突出问题。
4. 市教育局将不定期明察暗访各旗县区、各校“七个一”和“五项管理”落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结合教育质量监督机制在全市通报。对学生体育、美育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5. 各旗县区要在政府或教育局所属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的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课表和相关活动安排,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七个一”和“五项管理”落地落实落细。
(责任单位:督导室、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各旗县区教育局)
(八)协调推进预防近视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健康中国及学生体质健康、心理健康、近视防控等工作要求,在各旗县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相关精神,积极指导学校多层面、多渠道做好预防近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实行以体育、美育等助推预防近视和心理健康教育成效的最大化,在体育美育中助推预防近视实效、促进心理健康的积极价值迁移,为广大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2. 各旗县区教育局积极指导各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心理教师和班主任等做好预防近视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及引导工作,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共育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和规范课间眼保健操质量和频次管理,持续推进预防近视工程,摸清各学段眼视力基本情况,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0.5%的降幅要求,建立考评机制,抓经常抓日常抓习惯养成,切实做好预防近视工作。
3. 各学校要配足心理健康教师,开足开好心理教育课程,建档立卡并建立心理监测评估机制,特别关注心理问题学生。
4. 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配齐校医,做好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 各学校要以抓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切入点,保障学生户外活动时间,积极参与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活动,以此路径寻求和实现价值迁移,助推预防近视和心理健康的良性发展。
(责任单位:教师工作科、规划财务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德育科、市中小学实践中心,各旗县区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地区学校体育、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建立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把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各旗县区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规范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法规制度,推动学校体育、美育规范有序发展。
四是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各旗县区教育局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美育课程教学内容和形式,加强学校责任落实,防控“应景式”偏向过度引导和功利化的炒作。要确保“考”的都是学校“教”的内容,学生按照要求正常参加学校体育、美育课程及实践活动,就可以完成学业要求,与是否参加校外培训无关。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宣传报道各校加强改进学校体育、美育、预防近视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典型经验,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的政策制度。不断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体育、美育、预防近视及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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