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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任额尔敦达来同志为市级责任督学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2 09:07 发布单位: 包头市教育局 浏览量: 2518 【公开】

近期,市教育局聘任的一位市级责任督学提出辞职保障市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综合研究决定聘任包头市第十四中学高级教师额尔敦达来同志为市级责任督学。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1222日至12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教育局督导室反映。

联系电话:0472-5110021

电子邮箱:btsjyjdds@163.com

 

包头市教育局

2025年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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