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使用新教材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发〔2024〕8号)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包头市教育局拟于近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部分科目新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用科目和范围
(一)科目和书名
1-9年级(六三学制):义务教育教科书·艺术·音乐;
1-9年级(六三学制):义务教育教科书·艺术·美术;
1-9年级(六三学制):义务教育教科书·体育与健康;
1-9年级(六三学制):义务教育教科书·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
8-9年级:义务教育教科书·艺术·舞蹈/影视/戏剧。
(二)范围。列入教育部公开发布的《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教材版本。
二、报送相关要求
(一)样书按学科分版本成套报送,年级不全、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报送样书均一式六套,必须是教育部审定的正式使用教材。请报送单位将样书按照学科自行分类包装。样书内容应当与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一致,只注明学科、使用年级,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三)报送单位须提供教科书配套说明材料六份。说明材料包括:①教科书市场占有率印证资料(具体使用省份和地市);②教科书课程资源说明(教师用书、培训资源包、网络资源、电子课本等);③教科书培训服务材料(说明培训能力、培训经验、培训承诺、跟踪服务计划及承诺等内容);④教科书特色与适宜性说明(学科特色、难易度、学法指导、教法指导等内容)。配套说明材料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四)报送单位须填写《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原件和样书一并报送到指定地点。
(五)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11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送达,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报送地址:包头市基础教育科(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28号,包头市教育局414房间)。
联 系 人:李瑞兴
联系电话:0472-5177016 0472-5155469
电子邮箱:bt5155469@126.com
包头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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